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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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节或者感情上处理得不够细腻,不能让人产生共鸣。但自己写的时候,真算是呕心沥血了。在写到中段感情起伏的时候,感情经历实在是把自己整哭,一边写一边哭得稀里哗啦,自我虐待自我幸福,可能是由于自我的切身体会吧。

    从没想过要把文要写得有多长,刚开始打算的只写个四五万字的短篇,可是字数太少会把情节写得太仓促,也会写得不明朗,会让人看得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所以又加了字数。不过从没打算写长篇,自己本来也不喜欢长篇的文,又冗又长,看得太累。

    文里可能有些文绉绉的地方,这怪我的性子使然,我虽不是古典文学毕业的,但确实喜欢文学,所以三次元里大多都潜水泡在古风圈里。

    这是我此生唯一一篇文,此后都不会再写,写这篇文是因为某人。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他是老天赐给我专门帮我渡劫的,他是老天带给我专门让我写文章有灵感的。”当然,另外的原因就是没这么多精力,也没这么好的兴致。

    终于写完了,也终于发表完了,修文也是个折磨人的过程。这篇文以后会怎样,我不知道,也许会有很多看客点进来看,也或许会永远石沉大海。但是,只要有人看我就心满意足了,哪怕只有一个人点了进来。

    某人那个某人在此鞠躬。

    梁京在其《白玫瑰和红玫瑰》里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段话里我私自去掉了“女”字,在此给梁京真心道歉----对不起。)

    周平思就是我心尖上的宝贝,心口上的红朱砂。

    最后,祝愿天下每个人都有一个心底最深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