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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阿尔法的习俗(2/2)

“我预祝你在特利芒地的事业获得成功,我一定会全力帮助你的。希望你尽快熟悉阿尔法的法律和习俗,这不仅是为了通过考试,而且,主要的还是为了方便你今后在阿尔法的生活。”

    “巴姆蒂萝,”我说,“我每天都在想你呢!”

    “我也是一样啊,亲爱的阿卡利利,”巴姆蒂萝在通讯网络的另一端答道,我从屏幕上可以看到她那羞涩的脸庞。

    “我的巴姆蒂萝,我们何时举行婚礼呢?什么时候完成这人与天神,或者不如说是天神与天神之间的结合呢”我说。

    “在你修复特利芒地时,”她说,“要为我专门建造一间我住的屋子,这就够了。至于婚礼本身,那太简单了,不需要做什么复杂的准备的。”

    我们交谈时,顾问格里夫教授就在我身旁,他怀着极大的兴趣听我和巴姆蒂萝之间的谈话,并不回避,纵然谈的是婚姻恋爱问题。格里夫教授年事已高,又是一位纯粹的科学家,对于两性关系看得很透。他关心的只是要亲眼看到不同星球间男女的结合,想证实阿尔法古代传说中天神与阿尔法人结合的故事。我和巴姆蒂萝的谈话一结束,格里夫教授就给我上了第一课。题目就是阿尔法的婚姻与家庭习俗。

    按照格里夫教授的说法,现今阿尔法人全部是自由恋爱的。恋爱的男女之间完全平等,从来不与金钱、社会地位发生任何联系;阿尔法的法律还规定,任何人都不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因此,绝对不会存在父母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或为了追求金钱与地位而委身于某一异性的情况。这一点,与我们地球大不相同。阿尔法的男女,只要他们彼此愿意,就可以结婚,没有人能阻止他们。对于那些活动圈子窄小、没有能力找到意中人的人,阿尔法国家设立了免费的婚姻中介机构,为他们牵线搭桥。对于由于自身的某些条件无法找到配偶的,可由国家在相近条件的人群中选择。在阿尔法,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双方感情的破裂;只要有一方提出,法律即判决离婚。主动要求离婚的人,被判在一百天之后,才能复婚或与他人结婚。离婚者,特别是女性,必须在来过一次月经并经医生检查后,方可再婚,以给这些人充分考虑的时间,让人们慎重从事,并且防止传播一种怪病(关于这种病,我后面还要谈到)。阿尔法法学家认为男女结合组成家庭是两种因素共同使然,即一个是感情,一个是性欲。前者使他们和睦相处,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后者使他们生育,并获得性的满足。对于那些仅有性欲,不能或不愿付出感情的人,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到国家指定的性医疗机构,用阿尔法医学专家研制的极具性感的男女机器人,进行性发泄,并使之达到同样的生理感受;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之进行心理治疗。当然,这是需要付费的,而且,也并不能保证治疗效果。阿尔法人将性当成一种自然的需求,正当的行为,并不将之神秘化,不像我们地球人那样虚伪:在公开的场合表现得对性不屑一顾,而暗地里却大行其道。

    由于这种情况,阿尔法不存在为了金钱或地位出卖肉体的丑恶现象。通奸和婚外恋都被社会认为是极下流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根据其情节轻重,判处一定的刑罚,并强制进行心理治疗。阿尔法人不认为那是当事者的私事,而是认为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必须严厉处置。格里夫教授怕我听不懂,免去了许多专业术语,只用极浅显的道理讲述了这个观点。我觉得他和我们地球上的认识很是不同,不妨在这里作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我们地球人有所启发。

    这种观点是:男女结合本是自然规律,异性之间要吸引,同性之间要排斥。女子的身体对进入其体内的男子体液,并不会产生排斥反映,和一般生理器官移植或其它方式的侵入完全不同。这是正常的现象。而男子的身体对于女性分泌的体液中,也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因为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然而如果一个男子将另一女子的体液带入到这个女性的身体中,就会使该女性的生理指挥中心发生错乱,不知是该接收还是该排斥;同样的,如果一个男子在一个女子的身体中遇到了其他男子的体液,也会使该男子的生理指挥系统发生错乱;同性恋是反自然的,而在不洁的异性性活动中,就必然存在这种反自然的现象。结果是,人们会得一种怪病,那就是免疫功能的紊乱。个别男女的胡来,或同性恋,会通过性途径将此病传给他们的丈夫或妻子,又由于遗传的作用,将疾病传播给他们的子女。这种病的表现是,机体对外来的毒素不能排斥,极易受到病毒的感染而又极难治愈,伤口也不能自然痊愈。很明显,人体的免疫系统一旦损坏,这人就很难有救了,为苟延生命就要花费极大的人力物力。因此,阿尔法人认为,这种情况对社会危害极大,属于重罪,应予严厉惩处,就不足为怪了。又因为阿尔法社会已充分保证了婚姻的自由,所以就不该乱来。当事者必须在狱中接受强制性的心理治疗,自是理所当然。在阿尔法国家,性犯罪和性病很少发生,这与我们地球的情况大不相同。

    阿尔法的法律规定,一对夫妻生了孩子,则在哺乳期一过——这个时间大约有三百天,就必须交给国家进行统一的培养教育,只有在节假日才能领回家中。这种做法是强制性和免费的。目的是保证孩子的健康发育、受到良好的教育,并培养他们集体主义精神和平等的思想。阿尔法的未成年人和家庭的联系、受家庭的影响,都要比我们地球上小得多。孩子们长大后,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为社会服务。但这种做法也曾带来负面作用:阿尔法人既然免除了培养孩子的义务,所以,一段时间内他们曾不加节制地大生特生,使得人口激增,未成年人占人口的比例一度曾达到百分之七十,使社会的承受能力险些崩溃。今天阿尔法国家有这么多的人口,跟这种政策关系极大。后来议会通过法律,规定,一个阿尔法妇女一生最多只能生下三个孩子,达到这个限额后,就强制进行绝育处理。格里夫老先生幽默地说,如今阿尔法星球已变成荒漠,气候也一天天变得更加恶劣,阿尔法人工作之余无处可去,只能呆在家里。夫妻为了消磨时间不自娱自乐又能怎么样呢假使阿尔法有一天能像你们地球那样有良好自然环境,那么人们就会到大自然中去游玩,消耗他们多余的体能了。

    “你们科学技术如此发达,”我问,“难道就没有发明出简便有效又安全的避孕方法么?”

    “有的,有的。”教授急忙解释说,“刚发明出来不久。”

    谈到阿尔法人的婚礼,格里夫教授说,那是必须要进行的,但主要是法律手续问题。婚礼不在教堂举行,因为阿尔法人早已摈弃了宗教。婚礼一般是在各区的法院举行,通常由一名法官主持,确保婚姻的合法性,登记当事人的年龄、身份、父母、子女、住址、职业、财产、婚姻史、健康状况等资料,并由一名医生宣布婚前身体和心理检查的结果。假使当事人身体和心理健康情况合格,对他们当前的婚姻状况无人提出异议,则法官即可当众宣布当事人结为合法夫妻,并让当事人宣誓,保证在婚后互相恩爱,然后,发给家庭证书,并享受国家给予一个家庭而不是单身男女的福利。这之后,亲友或参加婚礼的其他人都散去,让这一对新人回家,自享天伦之乐。离婚也必须在法院举行,由法官确定婚姻确已不能维持,并保证所有遗留问题,特别是共同财产问题,获得合理解决,收回家庭证书,就算完事。但在离婚者双方走出法院前,他们必须在一份保证书上签字,郑重承诺,离婚后,必须要以他们之间曾有过的爱情为重,不再计较各种矛盾和不快,以后仍以朋友相待,当一方有困难时,另一方有义务给予帮助。

    阿尔法人从不会像地球人那样,为结婚大摆宴席或聚众招摇过市,他们的看法是,那不过是做性的广告,既粗俗又愚蠢,而且还会浪费金钱。所以在阿尔法,绝对没有我们地球上婚礼的那种张扬热闹场面。

    我问格里夫教授,在阿尔法的家庭中,有没有男女不平等的现象或一方不得不依赖另一方的情形。格里夫断然否定。他说,从阿尔法男人和女人结为合法夫妻之日起,他们婚前的合法财产就归他们共同拥有,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不会有任何含糊。在他们婚姻解除时,财产也会平均分配。在阿尔法,人人都有工作,丧失能力不能工作的,有社会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因此,不存在什么“生活依靠”的问题。格里夫教授指出,因为阿尔法的科学技术十分发达,保证人民基本生活条件已不是个问题,因此,婚姻只与情感和性相关,阿尔法人将情感和性看得很重,认为是他们婚姻中首要的问题,其它条件,特别是经济,在家庭中占的比重甚小。

    我问,这样一来,阿尔法人的婚姻是否太不稳定了,格里夫教授说,非也。阿尔法人重情感,重责任,总的来说,婚姻是比较稳定的。但一对夫妻共同生活得腻味了,当然有权利另组家庭,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重组婚姻也没有什么害处。格里夫教授说,阿尔法人一般是从道德与人性两个方面来看问题的,法律也是以此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