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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吉尔伽美什的实力(1/2)

    十二试炼完成之后所获得的十二道荣光目前已经出现了五件。

    无论是怪鸟还是食人马群都是数量庞大的群体,面对凶猛而强大的长生种哪怕是吉尔伽美什都会感到棘手,更不用说还有地狱三头犬、疯牛这种单体实力更加强悍的长生种。

    但这正是赫拉克勒斯所想要看到的结果,他的十二荣光很多都是凭借自身将曾经制服过的长生种召唤出来。

    而他所能召唤出来的长生种,除了怪鸟和地狱三头犬以外没有其他的存在能够对维摩那产生威胁。

    这也正是他必须要先将赫拉克勒斯拉下维摩那的原因。

    而现在虽然制造出了这种以多打少的场面,但赫拉克勒斯仍然不会放松警惕。

    数量如此多的长生种对别人可能会是一股不可战胜的力量,就算吉尔伽美什面对也会感到棘手。

    但也仅是棘手而已,他的宝库中不缺对军宝具,因此想要对付它们并不算难。

    对手是最古的英雄王,值得赫拉克勒斯倾尽的应对。

    于是赫拉克勒斯开始了他的召唤。

    这头牝鹿极为的漂亮,闪耀着金色的璀璨鹿角与铜色的修长蹄,身上的毛发露出一种令人极为舒适的棕色。

    [传说中,国王欧律斯透斯给他的第三个任务是要他生擒刻律涅亚山上的牝鹿。

    这是一头漂亮的动物,金角铜蹄,自由自在地住在亚加狄亚的山坡上,这是女神阿耳忒弥斯在首次打猎时捉到的五头牝鹿之一,只有她被放回树林。

    因为命运女神规定有一天让赫拉克勒斯为追捕她而累得疲惫不堪。赫拉克勒斯追捕她追了整整一年,一直追到北极净土族人居住的地方和伊斯忒河的发源地。

    据说,这里的太阳一年只出来一次。

    赫拉克勒斯终于在安诺埃城附近,邻近阿耳忒弥斯山的拉同河岸上,追上了牝鹿,为了迫使她停下来,他迫不得已射了一箭,射中她的腿。

    然后把受伤不能奔跑的牝鹿逮住,扛在肩膀上,往回走。途中,他遇到女神阿耳忒弥斯和她的哥哥阿波罗。

    她责问他为什么伤害她放生的牝鹿,甚至想夺走她的猎物。

    “伟大的女神,这不是我在闹着玩,“赫拉克勒斯辩解说,“我也是迫于无奈,否则我怎么能完成欧律斯透斯交给我的任务呢“

    这话总算平息了女神的怒火。赫拉克勒斯扛着活牝鹿回到迈肯尼。]

    这头牝鹿的特点就是快,速度快到哪怕是赫拉克勒斯全力以赴一时半会也难以追上它。

    但除此以外,它的攻击并不是那么的出色。

    但根据某位名人所说过的话:速度就是力量。

    只要速度快到了一定的程度哪怕本身没有太强的力量也能驰骋全场。

    就像是一块小石子,当它的速度达到了音速时也能够轻易的将人的头颅洞穿。

    牝鹿在出现的那一霎那身上顿时爆发出闪耀的光芒,它高蹄一声,两只前腿高高抬起。

    咚咚……

    奔跑声响起的那一刻,牝鹿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什么?!”

    察觉到不对劲的吉尔伽美什瞳孔一缩,下一刻他的周身便浮现出一面盾牌。

    咚!

    铜蹄狠狠的踹在了盾牌之上顿时响起了宛若敲钟般的闷哼声,强大的力量让盾牌顿时后退了一段距离,于是就这么结结实实的落到了吉尔伽美什的身上。

    “该死!”

    吉尔加美什目光狠厉,天之锁以极快的速度向着牝鹿射去。

    但牝鹿的速度比之还要快速,仅仅一个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

    牝鹿取得的成就令赫拉克勒斯十分的满意,于是他拍着面前的铜鼓,鼓舞着怪鸟的士气让它们乘胜追击。

    紧接着便操控着疯牛、地狱三头犬还要食人马群向着吉尔加美什发动了围攻。

    “真的是……一群蝼蚁!”

    砰!

    靠着手臂的盾牌被吉尔加美什一脚踹开,下一刻金色弥漫了天穹,一个巨大无比的金色漩涡将方圆一里内尽数笼罩。

    从那金色漩涡中探出来的宝具有多少?

    数不清。

    无数的宝具如同吉尔伽美什的怒火一般宣泄,无论它们能不能击杀这些长生种。

    于此同时,吉尔伽美什身上的衣服开始灵子化。

    吉尔伽美什自从来到了忍界,从那时候开始吉尔伽美什便没有再穿上的黄金之甲胄,取而代之的则是略显华丽与高贵的衣裳。

    但此刻,华丽与高贵的衣裳被吞噬,取而代之的则是赤裸的上半身。

    上半身线条分明,肌肉也恰到好处,而上半身画着红色的纹路,下半身则是黄金之甲胄,从腰部缠绕着红色的布匹。

    这就是吉尔伽美什认真的一个表现,他披上了神话礼装。

    神话礼装那种东西就是人类遗传因子中的原型之力,这是所有人类都有的,如果换算成神秘的话,那要追溯到人类诞生之初,众所周知,各地神话都流传着人类诞生的典故,但与之相对的,也有许多神话的自相矛盾,但那又如何?

    所谓原初,即是生灵、不万物被赋予形态及个体后最初始的礼装,生命。

    既然拥有了这份至高无上的神秘便是本王赤身裸体其防御能力也百倍于身穿黄金之甲胄,所以,必要时脱去无所谓的负担寻求更为强劲的力量,这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而之前吉尔伽美什之前所穿的那一套黄金的甲胄更多的是一种观赏性,论起防御性、实用性并不强,毕竟身为最古英雄王的他最喜欢的就是金色。

    无论是头发、耳坠,还是项链、铠甲都是黄金璀璨的存在,这也是他“金闪闪”这一外号的来源。

    “轰!”

    宝具不断的从空中落下,胆敢进入吉尔伽美什自身一公里以内的长生种都会受到宝具的攻击。

    这些宝具的出现没有固定,或许是爆炸、又或者是封印、对神……

    有一些怪鸟和食人马匹不自量力的从那之外闯进来,但还没有靠近多少便被无数宝具直接射杀。

    见状的赫拉克勒斯也停止了敲鼓的动作,重新拿起长弓瞄准了吉尔伽美什。

    嗖——

    箭矢脱手而出,精准无比的穿过了诸多宝具落下的空隙,直接达到了吉尔加美什的面前。

    吉尔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