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仙神色变得认真起来,从地上起身指着树外屋檐青石下的一柄柄剑,说道:“素丫头,你来替我选一把剑,得是那种耐得住寂寞,出剑便必须得一鸣就杀人的那种。”
“你要做什么?”
“你只管找就是了。”
“我和你说,你这么小就装神秘,长大之后要打光棍的。”
吴素说是这么说,说完后也只是哼了一声,然后拉着叶仙走在一个山上的凉亭中,凉亭内的石桌上搁着一柄剑,剑上全是锈迹,包括剑鞘。
吴素指着剑说道:“呶,这柄剑叫做绝仙剑,是大奉王朝五十年时我吴家一位家主用过的,沾染过天人的血,单论这一点,它就不下姐姐我的大凉龙雀。
只是在那位家主过世之后,它就一直待在鞘中,也从来没有人将它拔出,故它在剑山上很低调,在江湖中就更低调了,你要不要试试?”
远处练剑的邓太阿明显将练剑的动作放慢,虽然他双眼并未往凉亭中看来,但感知已经集中在了凉亭之中。
“绝仙这个名字不错,刚好我有一剑叫做斩仙,既然素丫头你替我选了这柄剑,那就它了。”
叶仙说着,单手握在生锈长剑的剑鞘之上,然后沉寂了不知多少年的锈剑好似活了过来一样,轻轻颤动起来,不是反抗,更像是雀跃欢呼。
“这老小子,怎么会认你这个不知名的小破孩?”
老小子,是吴素对绝仙剑的称呼,其实,她给叶仙找来这柄剑,心中还是想着看这小破孩出糗,这柄剑,自己当年一眼就曾相中,结果自己好说歹说拔了一个月,它愣是没有反应。
后来才听家里人说,这柄剑的灵性在未入剑冢的时候就已经养出,染了天人的血后就更是不得了,当年那位先祖去世,它曾哀鸣三日,等着先祖入土为安,才自己飞在剑山上。
而这么些年,家里几乎每一代剑冠都尝试过去拔它,没有一人成功。
剑与剑鞘在抖动的时候,身上的锈迹也渐渐脱落,随着一声利刃出鞘的声音,剑光如雪,剑意如墨,整座剑山上的剑在这一刻都畏惧般的收敛了自己锋芒。
叶仙一手持剑,一手抚摸褪了锈迹的雪亮狭长剑身,说道:“今日拿你,来日定然用你再斩天人。”
绝仙剑发出一声愉悦剑吟,收摄自身神光,再归鞘中。
吴素张大了嘴巴说道:“李淳罡当年拿了柄一剑摧一城的木马牛,是因为他在那时就养成了江湖剑道魁首的气度,你这小子毛都没长齐,境界更是惨不忍睹,凭什么能拿绝仙剑?”
叶仙如今身高还比不过绝仙剑长,不能学以往将剑挂在腰上,便是将剑抱着,看着多少显得滑稽,他笑道:“无他,我看剑如看人,它看人如看剑。”
“绕死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