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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金刀动秋色,铁骑想风尘(4k章)(1/2)

    河西草原。

    可能是上游下了一场暴雨,往日平静的弱水此刻变得浩浩荡荡,泥沙滚滚注入这一片沙漠中的湖泊。

    这里就是居延泽,魏晋时称之为西海,是巴丹吉林沙漠和漠北荒原之间的一座绿洲。

    此刻的居延泽,水草丰美、牛羊遍地,只是远处成片的毡包中,隐隐传来哭喊之声。

    突然,半人多高的荒草一阵颤动,一个满脸是血的月氏牧民自草丛钻出,私下张望,宛如惊弓之鸟。

    “乌孙人回来了!”

    他踉跄着向远处跑去,风中传来女人的哭喊和儿童的尖叫都没有让他停下脚步。

    “等着吧,大王会为我们报仇的!”

    他打了个呼哨,招来了一匹因为遭受惊吓而四处乱窜的马匹,随后趴在马背上,一溜烟向居延泽南方而去。

    …………

    月氏人营帐外,乌孙王子昆莫用一块洁白的丝绸擦拭着手中的环首刀。

    这是上次他跟随冒顿围攻王离时,从战场上捡到的,尽管已经崩了好几个口子,但他依然爱如珍宝,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搂在怀中。

    而在他的周围,一个个身上染着鲜血的乌孙勇士,骑马往来奔驰,驱策生还者离开冒烟的毡帐,将自己看上的女人按倒在地上,当着她们父兄的面肆意蹂躏。

    昆莫站在原地,视若无睹的继续擦拭着宝刀,他们这是在复仇,当年月氏人攻破乌孙人部落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

    所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远处,一队匈奴人打扮的骑手策马而回,领头的匈奴人手中,提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头颅,尽管面容扭曲变形,但还是可以认出这就是之前逃跑的那个月氏人。

    “赤勒哈,你回来了!”昆莫收刀入鞘,大步迎了上去。

    这是冒顿的三子,按理来说,应该是他的弟弟,只不过他们兄弟二人,连同冒顿在内,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罢了。

    赤勒哈从马背上跳下,将手上的人头丢到一旁,在他的身后,匈奴人同样跳下马背,加入了乌孙人的狂欢之中。

    昆莫和赤勒哈大笑着把臂走入最大的毡帐,毡帐内,几个姿容艳丽、身无寸缕的月氏女人正在篝火前忙碌。

    她们手持锋利的割肉小刀流利的分割着一头肥羊,然后将大块大块的羊肉丢进一口大锅。

    见到二人走进毡帐,那几个月氏女人赶忙跪倒行礼,任由赤勒哈手中的马鞭在自己光洁的脊背上一路向下游走,只是微微颤抖,两行清泪从眼角滑下。

    片刻后,毡帐内响起了沉重的喘息声。

    篝火之中,熊熊燃烧的木柴喷着红红的火焰,大锅中沸水翻滚,丢在其中炖煮的羊头不时浮出水面,一双空洞的眼睛陌然注视着周遭的一切。

    …………

    毡包外,昆莫驻足而立,回味着羊肉的鲜美和大海的滋味,油然感慨。

    “乌孙人,你们的王回来了!”

    乌孙国虽然被月氏人灭了,但几十万的乌孙人却并没有全部死绝,他们有的主动融入了月氏,有的则迁徙到更加贫瘠,但却很安全的地方苟延残喘。

    毕竟草原广袤,要想彻底灭绝一个民族,无论是现在的月氏,匈奴、还是后来的鲜卑等都做不到。

    “月氏王在玩火,大单于也在玩火!”

    昆莫眺望着远处的戈壁和绿洲,心中冷笑。

    月氏王试图整合部族,获得和秦人、匈奴讨价还价的资格;而大单于试图借助他的号召力,让乌孙取代月氏,并臣服于匈奴。

    “可,若是我统合了乌孙和月氏,又凭什么去给别人当儿子?”

    昆莫摸了摸怀中的几张帛布,这是秦国左丞相尉缭给他的亲笔书信,里面写着只要他能够取代月氏王的地位,那么祁连山以北的草原,将永远是他的驻牧之地!

    当然了,前提条件是乌孙臣服与秦国。

    而他的条件则是,秦国的军队必须配合他进攻月氏,并且将秦国公主嫁给他做王后!

    为此,他允诺将昭武城以东的草原作为聘礼,送给秦国。

    皇帝的妹妹,不知道滋味如何……夕阳下,昆莫的笑象狼一般狰狞。

    …………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

    越过阴山向北,在大漠戈壁的尽头,草原交汇的地方,散落着连绵不绝的军帐。

    箭楼、鹿角、壕沟等一切防御设施应有尽有。

    辕门之后,一面硕大的白底黑字秦军战旗迎风飘扬。

    这正是得到飞鸽传讯,出塞烧荒的九原军。

    此刻在他们的营地向北,大约两百多里的地方,同样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毡帐。

    正中最大的那个蘑菇一样的毡包外,一面乌黑旗面的白色狼头大纛高高飘扬着。

    这是大单于所居住的帐篷。

    他们是得到牧民报信,前来监视九原军动向的。

    在漠南草原上散牧了夏秋两季的秦军战马,此刻已是膘肥体壮,若是放任秦人不管,只怕第二天一睁眼的时候,单于王帐外奔腾就全部是秦人的铁骑了!

    是的,铁骑。

    这半年多的时间内,九原军的战马已经全部钉上了蹄铁,而隔壁的匈奴人也同样知道了这个秘密。

    但,他们连日常生活所需的金属器皿都凑不齐,即便知道了钉马掌的秘密,也是有心无力……

    反正马匹够多,并且饲养成本低,马蹄子废了,正好杀了吃肉!

    其实说到底,一个字,穷!

    嗯,在很多人的想象中,以及影视作品或文字作品描述中。

    草原骑兵善于骑射,在敌人追上来时就分散撤离,敌人退却后就立刻黏上来,从头到尾保持着良好的组织和纪律。

    号令整齐,胜则先整,败则复聚,强弓重箭,威力强大,高速疾驰的同时还能箭如雨下百步穿杨。

    当敌人被削弱之后,草原骑兵还能收起收起弓箭,和自己的重装部队一起,直接用长矛刀剑狼牙棒与疲惫的敌人近身厮杀,彻底歼灭对手。

    嗯,这么说也不为错,毕竟在几个游牧帝国强盛时期,是短暂存在着这样的轻骑兵的。

    但大多数的时候,游牧部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