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相机在兰斯的农场里转来转去,一百五十亩的农场不算大,但伍德兰的乡下每一寸都很值得取景。
其中一百来亩种着玉米,还有一个十亩左右的小湖泊,掩映在遮天蔽日的庭荫树和挺直的翠柏下。宅子前的是个小花园,木槿和风信子簇拥在花篱里,深粉色和紫色的花朵把这栋白色的小房子点缀得很漂亮。
宅子附近是一栋木制谷仓,后院是牧舍,还种着一些水果,当然现在是深秋,叶群只能看到苹果树上还挂着红彤彤的苹果。
总而言之,兰斯的小农场虽然很美,但作物也很单一,连自给自足都无法实现,叶群虽然在城市长大,现在也有点怀疑他的农场到底能不能盈利。
从农场看出去,一座山脉在地平线尽头拔地而起,是这片广阔的平原中唯一的起伏。兰斯说山的那一边,就是宽广蔚蓝的海湾。
“如果明年春天你再来这里,会看到绿色的田野,金黄的向日葵,到时候可以带你去林子里打猎,附近有个大湖可以钓鱼……”兰斯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真是个特别淳朴热情的人啊,看着那颗单纯无害的毛球叶群默默地想。短短三天,兰斯已经完全把他当成朋友了,他也一样,他们分享彼此的生活,就像刚交到死党的两个八年级小伙。在以前他不是那么容易认可一个朋友的,他二十七九岁了。但也许是兰斯比较特别,也许是疾病让他的心态有所改变。但他明年春天肯定会躺在医院或者家里,他是个保守的人,不想死在异国他乡的路上。
第3章
婚礼的那天,叶群特地早起,他下楼时兰斯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在看到叶群惊悚的表情后不由伸手摸了摸光洁的下巴,羞涩地笑了:“我变化很大吗?”
兰斯仍穿着睡衣,但把遮了半张脸的浓密胡须刮掉了,露出英俊而端正的脸来,无暇的五官和轮廓此刻没有了胡子的遮挡,简直俊美得过分了。他的皮肤很白,而且很光滑,显得非常年轻阳光,兰斯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看过来时,叶群的心震颤了一下:“你多少岁了?看起来像个大学生。”
“二十五岁。”兰斯老老实实地回答。
“噢,小男孩。”叶群说,他有点羡慕兰斯,二十五岁的农场主,是多少格子间里的办公族的梦想啊。
兰斯惊讶地瞪大眼睛:“难道你比我大吗?”
“我二十九了。”
兰斯抬头端详着叶群,因为一直在路上,他的头发有些长,软软的垂在耳边,眉眼透着股冷淡的味道,但那双黑眼睛忧郁又天真,很符合他对东方人的印象。叶群不像他见过的任何一个背包客,如果要用一种动物来形容他,他就像鹿,有些高傲,又很优雅,一种独特的东方气质。偏偏他的脸又那么漂亮,皮肤那么细嫩,眼神那么清澈,笑起来那么甜蜜,兰斯完全无法相信他已经快要三十岁了。
“你在看什么?”兰斯一直盯着他,叶群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极不自在地说道。
“呃…”兰斯赶紧收回目光,窘迫地挤出一个笑脸,“我只是觉得,你看起来太年轻了。”
“亚洲人显年轻。”叶群无所谓地在餐桌前坐下,兰斯也过来坐下了,桌上摆着两份典型的美式应付早餐,烤吐司配煎蛋和火腿,他咬了一口面包说,“谢了老兄。”
兰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