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信里所说的事唤醒,拼凑出了江逢和慕斯之间的故事。
从他跟江逢相遇那天之后,他就没出过门,因为换男装所以被慕平川揍了,脸上挂彩,要在家里养伤,所以慕斯单独出门时,江逢将慕斯当成了自己,后来慕斯和慕谣又从不玩在一起,总是单独出行,所以江逢尽管知道自己有个叫“慕斯”的妹妹,但根本没有分辨出自己换了一个玩伴。
江逢送给慕斯的东西很多,积木,模型,画,还有很多小摆件,但都被慕斯扔了,因为慕平川不许她在外面交朋友,她也就不能带别人的东西回来,但江逢送给慕谣的两本书,漫画和琴谱,却能被慕谣带回家,慕斯只好从慕谣那里抢走。
慕斯大概也是喜欢江逢的吧?虽然后面的信都没有拆开,但却也保存完好,可能只是有些别扭,不平衡?
“只有用哥哥的名字,才能出去交朋友,只有写给哥哥的信,才能被收到……”
——慕斯会这么想吗?
林庭昨天晚上给他回复的消息被他存在收藏夹里,半夜从噩梦中惊醒时,慕谣打开手机,盯着那几句话看:她说她哥哥成绩好,长得帅,会弹钢琴,特别厉害,还对她很好,她一直为你感到骄傲。
林庭:每次提到你,她都会显得比平时开心一些。
江逢晚上回来,将钢笔送给慕谣时,慕谣收下了,想着:这其实是江逢送给自己的第一件东西吧?
接下来的五一两人没有出门,在家里闷头苦学,一个复习一个预习,高一生其实已经快学完了高二的课本,不愁没有习题可练,江逢也没有提到小时候的事,还像以前一样,天气好时就早起,把慕谣从被子里拽出来,夹在胳膊底下让他洗漱、去打球。
时间过得很快,慕谣偶尔会联系慕斯,两人还是没什么话,慕斯最多跟他报备一下三餐,到了一个月后开庭,江超慧代替慕斯前去,由江逢的家人介绍了一个不错的律师,没什么悬念就给慕平川判下了无期,但也因为没有同意私下和解,最终只要到了二十万块的精神损失费。
这些钱还不够慕斯一个人上完高中,抚养费原本应该是慕平川工资的十分之一左右,但医院把他解雇了,且两个孩子还有两年就成年了,要不到多少,慕成还把一毛不拔的性格体现到了极致,想将慕平川名下的房产转移到自己手里,可惜慕平川怕他再转手都给了那个年轻女人,犹豫了一天,财产就都被冻结完毕。
最后协商完,结果是一次性赔偿给江超慧一间小房,是个在市中心的一百平房,还不到慕平川总财产的二十分之一,江超慧把房子租出去,每月收租金。
但无所谓了,慕谣只要知道慕平川受到应得的处罚就够了,以后如果江超慧拿不出慕斯需要的学费,他会想办法去赚。
每天除了学习,就是胡思乱想一些怎么赚钱的事,导致慕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