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
温与怜从湖里带上来的冰冷,一下子消失的干净,浑身沁透在温暖的柔水之中。
这种感觉,有一个比喻很恰当,也很老套,温与怜此刻恰如温室里的花朵,娇嫩,又被人呵护。
那一夜,温与怜心烦意乱,还总是梦见自己一会跳进冰湖中,一会泡在温泉里。
忽冷忽热,心跳杂乱。
第二天,周寻卿将温与怜接回了自己家中,因为前车之鉴,周寻卿时刻监督着他,还制定了一系列不容反抗的规矩。比如不能超过十分钟不出现在他面前;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外面不能乱跑,想出去报告,他可以无费用陪同。等等。
虽然有这些霸道的规矩加身,温与怜确实受到了更全面的保护。霸道条例虽然不可理喻,周寻卿还是个活菩萨,他仗着自己厨艺好,方向感强,学习又好,特地请假在家,换着花样做饭,变着地方带他出去晃悠。
在他以为温与怜身体没什么大碍的时候,温与怜想抽烟喝酒,他也不管,只是暗地里控制了数量。
温与怜被他照顾的浑身舒畅,不喜欢被束缚的他,第一次对这种监狱似的生活没有反感,反而在其过程中得了一种离了周寻卿就浑身难受的毛病。
他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莫名其妙地依赖上了那张看起来并不温柔的脸,他心底就稀罕明明高高在上,却身在红尘的感觉,他在周寻卿身上找到了。
他有些明白,但有些不确定。
温与怜不是同性恋,至于温怀酒总是折辱他,骂他是同性恋的说法完全是因为他根据自己的观察,推测出来的假想,因为执念,扩大其存在的真实性。
他以前有过一瞬间的心跳加速,但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并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对感情的事达到了厌恶的程度。
然而这次升级版的不正常心跳,让他重拾了对某个人超出俗世界限,达到星辰境界的心动。
算不得轰轰烈烈,而有点甜蜜羞涩。
自己是不是喜欢周寻卿了?他想,是不是喜欢他自己就成了同性恋?
听说同性恋遭人白眼,被人唾弃,还违背人伦,是个不被承认的存在,甚至还有些人提到同性恋三个字就觉得恶心。
喜欢同性别的人是变态,死了之后要下地狱,活着也要遭受五马分尸的痛苦。
都说同性恋是病,那自己喜欢男的,是不是有病,是不是就不堪?
温与怜想着想着陷入了自我纠结的恶性循坏,乱想一气觉得说不定人家对自己没这个心思,全是自我一厢情愿,那种场景无法想象,而又变得可笑。
于是温与怜这种不开窍的死脑筋判定自己心理出了问题,抱着过几天的态度看会不会好,就把这事暂时给放下了。
但他后来也没想到自己就算看到周寻卿掉下来的一根头发都觉得该收起来珍藏,而不是扔掉的时候,他早就病入膏肓了。
圣诞节那一天,周寻卿买了好多圣诞树和圣诞气球装饰房子,浪漫的点了烛光,做了丰盛的晚餐,给温与怜买了礼物,两人平常相处那样度过了圣诞节。
周寻卿还请温与怜看了烟花盛典,很美,炸在天上,如同炸在心里。
透着烟火射下来的光,温与怜偷偷看了周寻卿一眼,仿佛跌进了棉花糖里。
那个时候,他不想承认也必须认清,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他一个堂堂正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