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是要走,是要回家了。
……回家。
杏花如雨,沾衣欲湿。在他身后铺开一整个明媚的南疆春天。
[早客]
太初历六千六百年。清明。
捐毒国附近。
日光猛烈,胡杨树在沙地上投下清晰虬结的剪影,向阳一侧的树皮都微微发烫。
马贼头领捻了捻唇上卷翘的胡须,上下打量一番眼前的外来者,操着半生不熟的官话吆喝:
“喂,你是中原来的?懂不懂这里的规矩?”
对方却不答话,在这鸟不生蛋的沙漠里,那身素色衣袍看上去有种令人恼火的一尘不染。
他们是从距离捐毒最近的那片绿洲跟过来的。
帮中兄弟在岔道附近远远看见那个人,衣着饰物虽不扎眼,手里却拿着一件奇巧之物,几个圆环相互嵌套着,无人驱使却自行转动不休,看得人目瞪口呆。
那兄弟自然不认识,然而马贼头领在往来中原的商道上混了许多年,多多少少有几分眼力,认得那东西是件偃甲。单看精细程度,别说西域,就是在中原也是值钱的稀罕物。
送上门来的买卖怎能不要?何况对方只有一人。
头领用脚跟磕了磕马腹,一抖缰绳,身下的马就小跑出去,一直跑到离那人不到十步的地方。他俯下身子,故意让对方看清自己腰间镶着宝石的马刀:
“嘿,中原人,来做个交易!把你的偃甲都交出来,我们就放你过去!”
这里距离长安大约九千里。
西侧不到三十里的地方是捐毒国外城,从那里向北则是被捐毒人奉为圣地的神殿。
流月城的追踪术在当世称得上一流,如果要避开他们耳目,就不能走商旅通行的官道,然而大漠之中景物相似又少有标志之物,偏得太远容易迷失方向。
谢衣这一路都不敢大意,出了阳关一刻也没有多停,好在还算顺遂。
只要今晚能抵达捐毒国都,事情就会方便得多。却没料到半途遇到这一群马贼。
他四下看了看,马贼总数不到二十人,为首的就是上前跟自己搭话的那一个。要应付大概不算太困难,然而一旦动手就很难再隐藏形迹,倘若左近有流月城的暗探,难保不会被发现。
他吸了口气,朝马贼头领拱手:
“在下时间紧迫,不能多耽,还请阁下让路。”
马贼头领听懂了他的话,扯着马缰大笑起来。
且不说自己这方人数众多而对方形单影只,就算是一对一单挑,自己兄弟里最弱的看上去也比他强壮。
这中原人真是有趣得很。
他踩住马镫绕了小半圈,仔细看去,那人手上戴着奇怪的指套,发辫上的装饰也十分独特,衣饰虽然算不得华贵,看容貌却不像寻常人家……啧,还带着偃甲。
他锵地一声抽出了腰间的刀,口气比他的官话腔调还要硬:
“交出来,让你走,否则,死!”
……既然走不了,也只好速战速决。
谢衣叹了口气点点头,而后横手一挥衣袖。
嘿。西域的匪寇。
你看过胡杨和苜蓿,吃过烤肉和葡萄,饮过奶茶和烧酒。
你在自己信奉的天神眼底横行无忌,劫掠过商旅,偷盗过宫殿,钱财珠宝是你平生最爱。
可你真的知道偃甲是何物吗。
上古时代三皇之一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