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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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束胸那里我能放个机关/枪进去也说不定,然后拿起了盾牌——我好像忘记和你说了,这盾牌是我的武器。

    说真的,连我自己都觉得这盾牌不可思议,子弹打不透,小刀划不坏,就连爆炸都没法伤它分毫,甚至连。

    我用最阴沉的表情看着他们,并将一把小刀钉在了副队长的头发上,顺便削掉了一绺头发。要知道我早就看他头型不顺眼了,今天终于把那多出来的一撮毛干掉了,真爽。

    可那帮人居然一脸“你终于正常了”的欣慰表情。糟糕好想揍他们,但是boss不让。老天,这让我的有点不爽。

    或许我找个时间应该找人来打一顿发泄发泄——但不管怎么样,现在最要紧的是要去把地鼠蛋干掉,所以先再见,亲爱的日记。

    ps我不喜欢吃卤蛋,但我喜欢玩打地鼠。

    作者有话要说:回复kk:是哒冬盾没错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回复你,不过还是很开心你能留言啦~

    ——更于wuliao/——

    ——修改与wuliao/——

    ☆、n3

    亲爱的日记:

    今天发生了很多事,非常非常多。

    我在追杀卤蛋的过程中,遇见了一个男人。先从上次写完日记后说起吧,我和朗姆洛小队在车里休息了一段时间,大概有几个小时,然后boss打电话过来了,他说终于找到了卤蛋的具体方位,让我们立刻出发,把卤蛋炸成煎蛋。

    于是我坐了一把由朗姆洛亲自上手的云霄飞车,一路狂奔到了适合阻击的楼房前面,我感觉他的副队长差点吐了。天色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我坐着电梯—我以为能有什么特别的方式呢,就像上次做任务是用盾牌一路凿上去的—上了顶楼。

    卤蛋似乎是跑到了某个人的家里,因为我能透过窗户看到那人家里柔软的灯光。

    不一会,一个男人回到了家,卤蛋像是看到了希望一样,终于从暗处露出了脸。他和男人谈了什么,我只能看到卤蛋的正脸和男人的背影。哇哦,身材不错,腰很细腿很长的样子。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当我调整好瞄准镜,按下扳机,看着子弹穿透了窗户和卤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