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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回 情缘起不生不灭 凡尘根不垢不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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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七日之后,这赐婚队伍绕过太平山终于行至昌平。『bmwen

    昌平知州率大小官员,于当地大富绅家的花园中盛宴迎接。

    他们虽迎接的是公主凤驾,可更多的,是想给那睿亲王递个孝敬。

    可不?

    以睿亲王如今在朝中的势力,谁人不想给自己铺上一条康庄大道?

    公主是待嫁女子,自是当于房中饮宴,是以精卫,这个睿亲王绝对的心腹,便成了众官员竞相巴结的对象。

    酒过三巡,众官员纷纷使出手段‘上了孝敬。’

    “大人久在京中,见识必定比我等见多识广,近日下官藏得一冯沧溟冯老的墨宝,烦请大人帮在下品评一番。”

    “精卫一届武夫,雅致之事,半窍不通,大人另寻高明吧。”

    “……”

    “那看来,下官今儿是寻着明灯了,在下有一把天山回子刀,大人今儿可是一定要帮在下好好看上一看。”

    “呦,这些个宝石真真儿各个都是难见的!啧啧,这真真儿是一把宝刀啊!”

    “镶红嵌绿,徒徒损了一把好刀。”

    “……”

    “精卫大人,这是下官的侄女——”

    “既是亲侄,自当爱护,如此酒席,男子众多,实在不适未嫁女子,不如就此退下吧。”

    “……”

    众人哑口。

    他们这下知道,传言原来都是真的,这个七爷的最亲信之人,果然是一介又臭又硬的莽夫。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便是精卫官阶不高,如今也不过是个和亲护卫将军的虚职,可说到底,他也是出身正红旗权贵之家,从小皇城根儿里头横着走的公子爷儿。

    便是他自幼生的一张门神脸,可这不代表他没吃过,没玩儿过,没见过。

    就他们那些个所谓的好东西,他家府库中不知有几多,他不是看不懂,而是根本瞧不上。

    有些所谓贵胄是披在身上,而真正的贵胄是贵在骨子里。

    对精卫这样执着的人来说,此一程他既然承诺了七爷,那他便只有一个目的。

    照顾公主,保护公主。

    只是——

    “回大人,公主殿下……”

    才散了宴席,精卫才一出来,便迎上个前来回禀的奴才。

    见她支支吾吾,面有难色,便是不说,精卫也猜到了。

    “怎么?还是不吃?”

    奴才低头不语。

    精卫背手离去。

    ……

    公主的行邸被安排在一个四进的独院,最里间的院落中有两棵繁茂的大树,各立于院落两端,时值春暖,树绿芽新,风一吹,枝杈扶过房檐上的瓦当,刷——刷——的发出声响。

    很好听。

    可怜见的,她竟然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声音。

    是啊,如果两个月之前,你跟她说树下听风是极好的事,她一定会噤噤鼻子回呛你——

    “少放屁,本格格哪有那个闲功夫!”

    时间,她从前最最缺的东西。

    连她自己都记不清自己一天究竟有多少事要忙,她只记得,趴在账本上睡着后醒来的大花脸,口水流的算盘的木珠子颜色各一,躺在浴桶里睡着差点儿给水呛死,还有——

    她一个十五岁的大格格,脚底板居然还有两处茧子。

    听别人说茧子去了,敷上药半月不落地便会好利索了,所以——

    她的脚上依旧还带着茧子。

    半个月不落地,开什么京城玩笑?

    她恨不得每天不睡觉,才勉强能把那大大小小的琐事忙个**。

    跟一府上下几百张嘴巴相比,这两个茧子算什么?

    她连脸都是胡乱洗一把的好吧。

    丫头们背后都说,她大格格的面皮儿,水晶儿似的,粉白,透亮,那肯定是因为她用的不是寻常人比的上的膏脂。

    对,她们没说错,她大格格的膏脂,确实都是四叔在内务府给挑选的最好的。

    不过让她们失望了,那些个好东西,她从来收在妆奁里,她根本没用过。

    说出去别人肯定不信,她大格格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往脸上涂过任何膏脂。

    不喜欢?

    ……

    喜欢?

    ……。

    她不知道,她没那闲工夫试用且证实,她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

    她不知道别人的一天分成几分来过活,她只知道,自己的一天把十根手指外加十根脚趾,全掰开也不够分的。

    田地、租子、佃户……种种、种种,就连府上老帐房的儿媳妇生孩子,她都得亲自吩咐准备筐红鸡蛋。

    京城的孩子们都爱抽一种陀螺,她每次看见都恨不得踹上一脚。

    实在是看那个东西,像看见了自己。

    她就像个陀螺一样,一直转着、转着、从来也不知道累,从来也不知道疲。

    可如今真的停下来了——

    她却有种全身都被拆碎的感觉。

    那天阿彩问她,“公主从前都喜欢玩什么啊?”

    她相当认真的想了想,只有一个答案。

    “算盘。”

    当天夜里阿彩就拿了个算盘给她,她拿着那个‘她最喜欢的玩具’,玩着玩着,就给摔了。

    阿彩吓哭了,她以为她又触景生情,想家了。

    好吧,想家就想家吧。

    反正她就算说她只是想砸了那个算盘,她也不会信的。

    她有点不敢回想自己这些年都做了什么,一想到她堂堂王府大格格,甚至连个庙会都没去过,连个花灯都没扎过……。

    真可怕,她发现,她居然没有任何喜好。

    只要想到这里,她骨头缝儿里都是酸的,像是有好多蚂蚁在爬,啃咬她,那种噬骨啖肉的钻心,让她想立马扯下这身公主华服,冲进暴雨里狂奔,在泥里疯狂打滚、打滚,直至精疲力尽。青春的刀锋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心里藏着如此之多自己都理不清的愤恨。

    她不愿意想,更不敢去想。

    于是她只能发呆脱窗。

    她们说,那是公主又想家了。

    好,那她就是想家了吧。

    “为什么又不吃东西?”

    铿锵的声音迎面而来,便是不睁开眼睛,她也知来者是谁。

    闭着眼,嗅嗅这股子随风而来的酒气,她言语讥讽。

    “呦,大人这是才吃了酒?怎么样?一席子的官员都唯你马首是瞻的感觉好极了吧。”

    “我问你为什么又不吃东西?”

    这一句远比上一句声音大,再嗅嗅——

    酒气扑鼻。

    他又近了一步。

    她轻笑,“都说酒壮怂人胆,果然是了,大人今儿个好大的胆,居然在本宫面前称起了……你、我?”

    后两个字时,她睁开了眼,对上一张黝黑刚劲的脸。

    一如既往的正直脸。

    没劲。

    她又闭上了眼。

    “为什么不吃东西?”

    听着他第三遍问了一模一样的话,她好像知道,如果她不回答的话,一定还有第四遍、第五遍……第六遍……

    “听见了么?风吹树叶磨擦瓦当的声音?刷——刷——真是好听。”

    她故意嗅着风,一脸享受,就是不肯给他一个结束。

    果然——

    “为什么不吃东西?”

    第四遍。

    “风声真是好听,真好奇京中的风声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好听,本宫不曾听过,大人你呢?”

    “为什么不吃东西?”

    第五遍。

    她开始佩服他,不是五遍一模一样的话,而是五遍一模一样的口气。

    她忽然想起来,七叔刚被贬去守皇陵时,他那几天几夜的跪求了。

    这人是个倔牛,她早该知道的。

    “为什么不吃东西?”

    第六遍。

    乌布里睁开眼,用一种带着迷糊的清亮仰视着他。

    她不说话,只那么看着他。

    “为什么不吃东西?”

    第七遍……

    第八遍……

    ……

    ……

    第二十五遍……

    第二十六遍……

    ……

    第三十九遍。

    月亮撑上天,天黑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