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本卖区负责人小慧。重则有可能小慧被免职。
这事只能低调处理。
第二天,丽声老板拿着撤场书面申请过来时,我很生气,但也很无可奈何,我知道他只能这么做。
正常提报审批,店里不会同意他合同没到期,淡季提前撤场的。
后来店里才调整了,租金不按十二个月均分的习惯,改为根据淡旺季划分租金,原则是四、三、二、一,分四个季度。
第一个季度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第二个季度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此类推,第三、第四季度。但最后一个月租金也所剩无几。
后来干脆,还调整为一二月份收取年租金的一半,起个名叫开门红劳动竞赛。六月份收取剩余租金的大半,美其名曰:年中庆。
其他月份,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一百元,租金。当月租金体现,不结零就行。
再也不怕厂家中途,偷跑,突然提出撤场。
后来又搞了销售款压一个月付款制度,就是原来是这月销售,下月月初付款,最迟月底前,也肯定付清了。
改后是,一月销售款,二月不付,最快得三月底到账,有发票开错或店里资金周转不灵就可能四月底到账了。
就形成了,厂家三月底撤场,店里也同意审批了,账面会有厂家进场就预交的保证金和至少二月的销售款和卖场现货摆样货品作为违约处罚的保证。
店铺经营再无风险。。
我被迫同意丽声撤场,不同意也不行,返走的货不可能拿回来。只能说这人做事不地道,以后也只能退出家电圈。或自己开门店独自经营。
商场里闹这出后,他的口碑信誉也没了,圈子就这么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能坑我们,也会坑别人。谁再和他合作都得提防他,不会合作经营愉快的。